中新網3月28日電 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今日透露,中央紀委監察部共有53家派駐機構,下一步要按照《決定》要求加強和改進派駐機構工作,具體方案組織部門正在研究。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今日邀請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就“中央紀委組織部、宣傳部的組建背景、歷史沿革和主要職能”做客在線訪談。
  吳玉良介紹,1978年中央紀委恢復重建後,辦公廳設有幹部處,這是中央紀委最早的幹部部門,主要負責機關內部的人事工作,後來由於機關幹部人數不斷增加,幹部管理範圍也逐步擴大到各省區市和各部委主要紀檢幹部。1981年3月中央紀委書記辦公會議決定成立幹部管理室。到1989年《中央紀委機關“三定”方案》將幹部管理室更名為幹部室。1993年,中央紀委和監察部合署辦公,原來的中央紀委幹部室和原監察部人事司就整合為新的中央紀委幹部室。此後一直沿用這個名稱。到2004年,中央紀委對派駐紀檢機構實行了統一管理,把派駐幹部管理也納入了幹部室職責範圍。
  吳玉良指出,相比於幹部室,組織部的管理的權限擴大了,管理人數多了,職能也更全面了。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中有不少改革內容和組織部的職能有關。
  一是“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根據這一精神,各省區市紀委書記由中央紀委會同組織部門進行提名和考察,同時也包括省級紀委的副書記,這是組織部門職能的擴展。
  二是“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共有53家派駐機構,下一步要按照《決定》要求加強和改進派駐機構工作,具體方案組織部門正在研究。  (原標題:中央紀委監察部共有53家派駐機構 正研究改進工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uldpexo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